狸猫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68章 尸瓢(第1页)

铁拐李上前几步,蹲在地上,捡起一根白骨,打开手电翻来覆去观察,然后从白骨堆里取出一个三角形状的头骨,看一眼,转头对大家说“是动物骨头。”

铁拐李的一句话提醒了我,肯特山还有一个名字,在汉代被称为狼居胥山。

2ooo多年前,汉武帝派遣卫青、霍去病爷俩北上,寻找匈奴主力决战,年仅22岁的骠骑将军霍去病率5万骁勇骑兵,在漠北和倒霉的左贤王打了决胜一仗,史称“漠北之战”,大败匈奴,一路追杀到狼居胥山,端了人家老窝不说,还在人家地盘最高的山上封山祭天。要知道,匈奴人也是有信仰的人,好不好,甚至比汉人还虔诚,每年五月都在山上祭天地,拜日月的,现在倒好,主力被人秒了,还在自家地头上搞一个封礼大典。

年轻的骠骑将军就是要震慑匈奴和北方的游牧部族,从精神上阉割他们,我让你丫太岁头上动土,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,别以为躲进山旮旯就没事了,这次对匈奴毁灭『性』打击,成为匈奴多年后分裂的导火索。

秦汉时期的汉人还是很有血『性』的,每每读起那段历史,总给人一种『荡』气回肠的豪迈之感。霍去病生在那个时代,是他的幸运。正是因为在这样一个时代,他才可以做到“封狼居胥山,禅于姑衍,登临翰海”。用他23年的短暂生命,璀璨了5ooo年的历史星空,没有几个人可比。

这些都是史实,另外还有传说,狼居胥山是狼族的巢『穴』,当时看到这个资料,觉得有点扯了,现在,听到铁拐李这么一说,如果他判断没错的话,果真是动物骨头,说不定狼族还真的可以有。至少山区里有几匹野狼,总归是很正常的吧。

我不敢告诉大家,这里有可能是狼族的巢『穴』,肯定会被当傻叉的,只是对老阚说“不管是什么,这里都不是个友好的地方,还是赶紧撤吧。”

老阚点点头,低声喊道“别磨蹭,快撤!”

于是,后队变前队,向原路返回,磷火成群结队居然飞到我们前方,挡住了去路。

走在第一个的马三儿挥手驱赶,我脑海里闪出《鬼吹灯》里的蓝『色』“火蝠”,紧忙喊了一嗓子“别碰它!”

但是已经晚了。

马三儿用手一挥,就像划开一道水纹,磷光在他手边『荡』开,随着他的手势流动。

一只磷火转了两圈落在他的袖子上。

我刚才的一嗓子,提醒了看过《鬼吹灯》的现场粉丝们。

白晶晶看到磷火落在马三儿袖子上,第一个尖叫出来“啊,要死了要死了!”

半仙儿也大声喊“离他远点!”

众人一阵『骚』『乱』,老阚和翻江鼠不明所以,看看惊恐万状的我们几个,然后走到马三儿身边。

马三儿傻乎乎地看着袖子上的磷火,似乎被晶莹剔透的小东西『迷』『惑』了,没有注意几步之外的慌『乱』。

老阚和翻江鼠也被那只磷火吸引住了。

它居然是一只昆虫,圆形凸起的后背成冷艳的蓝紫『色』,上面七个黑『色』原点。它的光源来自腹部和鞘翅下方,光滑的后背和鞘翅透着光,更显得晶莹剔透,鲜艳夺目。

翻江鼠喃喃的说“这不是磷火。”

老阚点点头“嗯,七星瓢虫,我们叫它花大姐。”

“花大姐”是民间对甲虫的叫法,也有叫“胖小”“臭龟子”的。对人没有攻击『性』。

“可是,瓢虫是不光的呀!”翻江鼠看着眼前闪烁着蓝光的冰焰甲虫。

“它们常年集聚在尸骨上,把磷火蹭在身上很正常。”老阚思索着,突然脸『色』一变“尸瓢?!”

翻江鼠吓一跳“什么尸瓢?”

老阚惊慌地说“我只听师父说过,看见这东西躲远点!”

马三儿一听是尸瓢,吓得瞠目结舌,条件反『射』用右手去扑打。

“别碰它!”老阚大喊。

几乎同时,那只七星瓢虫已经感觉到了气流的变化,飞起来落在马三儿的右手上,轻轻一点水然后飞走。

马三儿一皱眉头,轻哼一声,似乎被叮咬了一下。

再看自己的右手,从指尖开始,被一层蓝『色』火焰吞噬,转眼间蔓延到手臂。

马三儿大叫一声“啊,我的手!”一边叫喊一边甩手。

众人都惊呆了。

再看马三儿的手瞬间冰变,成为晶莹剔透的冰雕。并且随着冰焰的蔓延,整个手臂只听“咔咔咔”地冻结。

“鼠爷救我!”马三儿撕心裂肺的喊道。

翻江鼠顾不上多想,抽出腰里的短刀,一个健步上去,一刀斩断马三儿的右臂。

冰焰说着刀刃一下窜到刀柄,翻江鼠手疾眼快,扔掉短刀,吓出一身冷汗。

热门小说推荐

...

...

...

...

...

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